第3章 難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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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舟怒不可遏。

這是群什麼人啊!

她十指翻飛:“你們這些壞蛋,你們讓别人去死,自己怎麼不死?你們這樣做跟殺人凶手有什麼兩樣?”

群裡頓時安靜了。

過了好一會兒,白無常發來一個倍受驚嚇的貓表情,“群主被盜號了?”

“十有八九!”

“趕緊撤!”

江舟一看急了,“我是她媽!”

四個字一出來,群裡鴉雀無聲。

“你們這些冷血的劊子手,你們都是法盲嗎?

你們知不知道,勸說慫恿别人自殺是犯罪,是故意殺人罪!

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即使情節較輕的,也會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江舟義正詞嚴。

半晌,無人應複。

但也無人逃跑。

花花綠綠的頭像都亮著,像藏在暗處窺視的眼睛。

江舟忿忿不平,“說話!怎麼不敢說話了?”

“阿姨,别小題大做了,我們懂得的不比你少。我們連死都不怕,還怕你危言聳聽?”

昵名“燒炭翁”的成員發來的句子後面還有一個不屑的表情。

“就是。再說了,群是你女兒建的,群主也是她,我們大多數人都是她拉進來的。她教給我們的可比你多得多。”

昵名“千杯醉”的成員隔空拋來一把“飛刀”。

江舟捂著胸口瞠目結舌。

他說的是真的?

緊接著。

“群主曾幫助我們中的人勇敢地超脫,我們不覺得她是在犯罪,隻覺得她在救贖絕望的靈魂。”

“安靜的死去是我們完成自我救贖的無奈之舉,我們討論一下又怎麼了?你有什麼權利剝奪我們這可憐的樂趣?”

“就是。再說就算你是群主的媽媽,也不該侵犯你女兒的隱私。”

……

狂轟濫炸,眼花繚亂。

江舟目不暇接,快被這些歪理邪說氣炸了。

她不信。

她不信這個群是她女兒建的,不信女兒是她嘴裡說的那個“故意殺人犯”。

如果是,為什麼其他群成員都好好的,隻有她女兒沒了?

可是他們言之鑿鑿,她不瞭解情況,無從反駁。

江舟鬱結於胸,憤恨排山倒海。

“啊!你們這些王八蛋!渾蛋!魔鬼!老鼠!毒蛇!騙子!殺人犯!”

她輪起筆記本電腦,隻差一點兒就砸窗上了。

她粗喘著,靠僅有的理智製止了自己,把電腦放回原處。

萬一他們說的是真的呢?

*

為了證實他們所言不虛,群成員紛紛小窗發來他們各自與安安的聊天記錄。

在鐵一般的“事實”面前,江舟如遭雷擊。

如果說一個人造假,一群人不會都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造假吧。

在這些聊天記錄裡,她女兒安安像個指揮若定的“高手”,有條不紊、有理有據地指導别人自殺。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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