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李秋月屬於同一批下鄉知青的方林,也就沒再多說什麼。
畢竟。
幾年的知青歲月,連自己都留下了一身勞損。
說起二人的婚事。
同樣是讓人啼笑皆非。
下鄉第三年。
方林父母因為保護工廠財產犧牲,死後被評定為烈士。
按照規定。
烈士子女不但可以回城,還能直接進廠接班。
方林即將回城之際。
李秋月找到方林。
哀求方林娶她,帶她一塊回城。
為的就是攀上方林這棵高枝,從此變成“城裡人”。
同在一個知青點生活數年,方林始終在暗戀李秋月。
毫不猶豫地辦理了結婚手續。
李秋月以方林妻子的身份,名正言順地進城生活。
可誰能想到泥鰍沾了點海水就把自己當海鮮了。
這李秋月到了城裡,竟還起了再次借婚姻一步登天的念頭!
瞭解了記憶原委,方林有些慍怒。
“我平生隻跪生我養我的父母,如今我父母不在,沒人值得我跪。”
“李秋月,你給我聽好了,如果想要離婚攀高枝,就别繼續惹我,不然,小心我讓你雞飛蛋打。”
方林聲音冷漠。
三言兩語將過程說了一遍
李秋月不問青紅皂白,張口就讓方林下跪認錯。
這是妻子能乾出的事情?
但凡不是瞎子。
都不會相信方林會毆打張紅霞。
張紅霞膀大腰圓,胳膊比方林的腿都粗。
“就算伯母首先打你,也是你有錯在先。”
年輕男子陰陽怪氣地插了一句話。
“孫大哥說得沒錯,你要不是不躲,我媽也不會摔倒。”
“一個女婿半個兒,當媽的打兒子,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李秋月附和道:“我媽今年五十多歲,要是有什麼三長兩短,你能負得了這個責嗎?”
“拋開我媽打你這個問題不談,你就一點問題都沒有嗎?”
方林一頭黑線。
這尼瑪,原主到底是哪根筋搭錯了。
娶了這種女人回家?
要說長相,李秋月確實挺漂亮。
可惜,既沒有腦子。
更沒有正常三觀。
“多說無益,你不是吵著要離婚嗎,我同意。”
“你答應離婚?”
不知道為什麼,李秋月總感覺哪裡不對。
之前死活不肯離婚的是方林。
如今痛快答應的也是他。
“女兒,你不是傻,方林是擔心吃官司,所以才答應離婚。”
張紅霞忙不迭地說道:“别愣著了,快陪媽一塊找結婚證,混口本,爭取今天就把手續辦了。”
“媽,你先等一下。”
李秋月總感覺哪裡不對勁。
“女兒,你怎麼不說話了?你不會不想離婚了吧?”
張紅霞不停地給年輕男子使眼色。
孫良友,乾部家庭子女。
父母一個是大學老師,另一個則是工業部門的中層領導。
跟著方林隻能吃糠咽菜。
嫁給孫良友直接飛上枝頭變鳳凰。
“方林,到了居委會,你打算怎麼說我們離婚的原因?”
李秋月頤指氣使道。
“你主動提出離婚,我配合你簽字。”
“你不許這麼說!!”
李秋月頓時就急了。
方林是烈士子女。
但凡說幾句針對李秋月的話,李秋月可就沒臉繼續留在職工醫院了。
甚至,還會影響她的個人前途。
“到了居委會,你不許說離婚是我主動提的,要說你自己不願意和我過下去,就說……就說你哪方面有問題,不想拖累我。”
李秋月語氣強硬,找來紙筆寫下離婚理由。
要求方林背熟,一個字都不能錯。
二人結婚許久,自己始終未能懷孕。
經醫生檢查。
方林患有不孕不育方面的問題。
即便事情傳出去,其他人也隻會諷刺方林無能。
半點都不會牽連到李秋月自己。
“簽字吧。”
說完,李秋月將筆遞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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