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曉騎著電動車到了一個加油站後,一輛麪包車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李華警官興奮地說:“黃警官,你看,林曉應該是坐上了這輛麪包車。”
黃汐警官立刻說道:“走,我們去加油站,調取那裡的監控。”
他們趕到加油站,調取了這裡的監控,但遺憾的是監控裡看不見麪包車的車牌。
李華警官有些沮喪地說:“這可怎麼辦呢?
沒有車牌,很難找到這輛車啊。”
黃汐警官冷靜地說:“别灰心,我們再調取沿途的監控,看看能不能找到嫌疑麪包車的特征。”
經過一番艱苦的努力,終於找到了麪包車的車牌。
麪包車的車主名為趙銘,年齡40歲,風揚城人。
1994年曾因盜竊罪被判處六年的有期徒刑。
黃汐警官看著資料,嚴肅地說:“這個人有前科,很可能再次作案。”
李華警官也點頭表示同意:“我們得趕緊找到他。”
通過警方的走訪,瞭解到案發當天,趙銘親自駕車。
2020年2月10日上午,黃汐和李華對趙銘進行抓捕。
趙銘被帶到審訊室,他眼神閃爍,像是一隻受驚的老鼠,顯得有些緊張。
黃汐警官坐在他對面,目光如炬,那眼神彷彿能穿透他的靈魂。
李華警官則在一旁準備記錄。
黃汐警官嚴肅地說:“趙銘,1月6號你在哪裡?
做了什麼?”
趙銘吞吞吐吐地說:“我……我不記得了。”
黃汐警官冷笑一聲,那笑聲在寂靜的審訊室裡顯得格外冰冷:“不記得了?
那我來提醒你。
那天在加油站附近,有一個女子上了你的車,之後她就失蹤了。
你有什麼要說的?”
趙銘慌張地說:“我不知道什麼女子,我那天就是正常開車。”
李華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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