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啊,居然是真的,簡直比陳世美都不如啊!”
“殺千刀的,這位女同誌真能忍,要是換了我,絕對提刀抹了他的脖子。”
“真是豬狗不如的下流胚子,可憐了李瓊。”
“也可憐前妻生的那兩個孩子啊,遇到這種人渣父親,從小就跟著媽媽背井離鄉。”
此時所有人義憤填膺,被情緒支配著忘了質疑王春花手上哪來這麼支配音筆。
隻有王明義狠狠的盯著王春花手上的東西,見她正要收起來,狠狠的撲過去,卻被她身後的一個男人,眼疾手快地一掌推了老遠。
“乾什麼?做了這麼缺德的混賬事,還想欺負人是不是?”那男人氣勢洶洶。
王春花認識他,和楊華芳一起送她來的,瞬間鬆了一口氣。
“你個狗雜種是狗急跳牆了?”那男人又罵道。
“你一定早有預謀是不是?你手上的東西是哪來的?”王明義額頭青筋暴起,對著王春花惡狠狠的質疑道。
李瓊坐在旁邊,聲嘶力竭的吼她,“你管她手上的東西是哪裡來的,你就說那裡面的聲音是不是你的?”
王明義還來不及回答,就被人狠狠的揍了一拳,他正要發火,定睛一看,是自己的大舅哥,“大哥!”
李旺怒火中燒,一把扶起李瓊,“别叫我大哥,我們一家子的臉面都被你丟光了。”
王明義捂著被揍得紅腫的臉,高聲道:“不是這樣的......”
李旺把手上的請貼往王明義臉上一扔,“這請貼是你親手寫的吧?”
他剛下班回到家,就有人告訴他,說他妹夫惹了事,讓他過來趕緊看看,正想問什麼事,對方就把這張老舊的結婚請貼塞了過來。
他拿到手上看時,隻覺得不可能,肯定是有人故意前來找茬挑事。
“您要不信,就親自過去看看。”找他的鄰居說道。
李旺飯也沒來得及吃,立即趕了過來,隻見妹妹小區的門口,人山人海,他趕緊撥開人群,就看到了那名叫王春花的婦女手上拿了一支錄音筆。
他在公安局工作,當然見過這種東西的。
以他辦案的經驗,現在聲勢鬨得這麼大,而且完全偏在她這一邊,就知道這名女子早有預謀,可有預謀又怎麼樣,人家說的是事實。
王明義徹底傻了眼。
這時突然有兩個記者竄進來,一名采訪王春花,一名采訪李旺。
采訪王春花的記者身後還跟了個錄影師,而采訪李旺的則是報社的記者。
“王春花同誌,你能說說你當時和王明義是怎麼認識的嗎?”
王春花把手上的錄音筆交到問話的記者手上,“謝謝你的設備,否則就是被人反咬一口,也根本無法反抗。”
女記者接過她手上的錄音筆,笑道:“隻要有新聞,我們都可以提供幫助,既然這件事是真的,就對咱們觀眾朋友們好好說說,也好對大家產生一個警惕的作用。
同時也教會大家遇到這種事該如何體面地應對。”
王春花想到大兒子已經十四歲了,而且還在外面工作,不想他被人議論紛紛,牽著小兒子站在鏡頭前,聲淚俱下的把王明義從騙她的錢來京都上學,再到和被抱養的妹妹何香草搞在一起的事,事無钜細,添油加醋的說了一番。
一旁的圍觀群眾,聽得拳頭都硬了。
而報社那邊的記者,問李旺主要是谘詢法律知識,“像您妹夫這種,騙婚、重婚耍流氓要判多少年?”
李旺的臉黑成了炭,扶著李瓊聲音冷沉,“一切走法律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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