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敏下意識看了眼窗外,但餐廳正對著花園,什麼也看不見。
“他們膽子是不是有點太大了,他們真敢抓你,那些人的帽子都得掉一遍。”陳敏淡淡地說道。
别人不瞭解白蘭的背景,她是最清楚的。
白蘭本身就是公職人員,背後還站著市宣傳的老一。
真要動白蘭,市裡肯定不會坐視不管。
“沒你想的那麼簡單,我利用私人關係調查過侯兵的姐姐,雖然是縣辦副主任,但和縣老一的關係非常近。”
“馬上還會擔任縣裡的常務,和縣老一關係不是一般的好。”
“老一陶光華還在當常務的時候,侯芳就是他的聯絡員。”
“後老陶光華當上了一把,她就被提拔為副主任,挺好所這次已經下了檔案,馬上要擔任主任,繼續轉職為陶光華搞服務。”
“他們兩個算是一根繩上的螞蚱,想動侯芳,肯定繞不開陶光華,從我來到陽縣,縣宣傳那邊對我態度就能看出來,侯芳沒這麼大能量,肯定是找過陶光華打過招呼。”
白蘭很平靜地分析著侯芳在陽縣的關係網,顯然是下過一番功夫調查。
“這兩個人該不會有什麼貓膩吧?”陳敏詫異道。
“那就不知道了,反正這件事可能沒有想的那麼簡單,有陶光華這位縣太爺在,想翻案,難度有點大。”白蘭放下手裡的咖啡杯。
“你打算怎麼寫這篇報告,還是再進一步調檢視看?”李二寶問道。
“如實寫,我在陽縣的見聞是什麼,就怎麼寫,這是我的一貫風格。”白蘭靠在椅子上,語氣平淡。
見到什麼寫什麼?
那豈不是要把陽縣的經曆全都寫進去?
比如那些人的支支吾吾,比如縣宣傳部門的威脅和警告。
李二寶有些意外:“這樣你不就把陽縣縣府給得罪了。”
“我寫的有假嗎?如果我實事求是地發文章,卻得罪了縣府,那問題就是縣府,不是我的。”白蘭淡淡說道。
李二寶愣了一下,尋思著這事找白蘭,還真是找對了。
換做其他人,在陽縣的這番經曆後,絕對會主動放棄,以免引火燒身。
就算不放棄,這篇文章也很難正常發表出去。
可白蘭不一樣,她的身份擺在那,身後還站著市宣傳部門的主管。
她如果執意要發這篇文章,陶光華也阻止不了。
至於釋出之後縣裡怎麼善後,那就是後面的事了。
最起碼,文章是可以發出去。
“但問題是即便你能把文章發出去,縣府一樣可以隱瞞這件事,甚至是掩蓋證據,讓案件沒有翻案的希望,甚至直接把案子打死,不給你任何機會。”陳敏說道。
李二寶點頭:“得先處理事情,再用這篇文章完成收尾,隻發文章的話,隻會給縣裡提前點醒,告訴他們該怎麼做。”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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