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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你說的還真對,我們能遇上,還互相有好感,這就是緣分,看來我們之間緣分比較深,所以才能組合成一家人。”
“是啊!我們珍惜吧!”
翌日一早,兩人誰都沒說,就去登記結婚了,中午兩個人下了頓館子,叫了一隻烤鴨,一個紅燒排骨,還有一個醬牛肉,還要了一條魚,老兩口四個菜吃得特别好。
吃完飯兩人下午逛街買了幾件衣服,二嬸叫吳敏,個頭挺高,人也挺能說會道的。
老兩口,晚上回去後,兩人去了吳敏的院子,這邊的四合院都是一樣大的,佈置什麼的也差不多,所以兩個人住在這邊也很清靜,兩個人選了一個房間,晚上,住在那裡,還挺有感覺的。
他們這邊後來按照吳敏說的那個方式簽了合同,如果相處得很好,那就繼續下去,如果相處得不好,那就算了。
不過他們在一起以後沈懷禮心情好多了,二嬸條件好,帶著沈懷禮經常出去旅遊,國內都走遍了,後來又去國外,環遊世界,沈懷禮心眼比較小,捨不得花那麼多錢,花的都是二嬸的錢。
後來有的人就跟二嬸說了,你這樣相處不行啊,他都花你的錢,萬一你的錢花光了,他要是不掏錢怎麼辦?
比如你生病了需要錢,但是他捨不得掏,到那時你不就上當受騙了嗎?
還真就出現這個問題了,吳敏的活期存款基本都花光了,二嬸就跟沈懷禮說了,“我的活期都花光了,剩下都是定期的,如果取了就要損失利息錢,你看能不能先花你的錢
沈懷禮卻不同意了,“不行,我的錢也是定期的,我也捨不得去,你看怎麼辦?”
二嬸就去找自己姑娘了,也就是沈彥寧,二嬸也不傻,就按正常夫妻那樣處理事情,兩口子說不通就去找兒女,看看兒女怎麼處理吧?如果兒女再不同意那件事情可就難辦了。
他們畢竟不是小夫妻,找到沈彥寧的時候,剛開始他還有點不適應,怎麼就找到我了?
她就找到大哥商量這件事,“大哥,媽今天找到我,說她的錢花光了,想讓爸給花點他不同意,所以就問我能不能給她拿點,你說我怎麼辦?”
沈彥明也是一愣,“那怎麼能找咱們拿錢呢?爸有錢為啥不給人家花呀?”
沈彥明說完以後忽然想到一個問題,如果阿珍犧牲父母發生這樣的事情要怎麼處理?
那,兒子姑娘肯定會給拿錢呀?因為是自己去嗎?適量給自己媽花點那是正常的。
但二嬸和他們是後相認的母子關係,他們下意識就覺得二嬸這樣做很過分,這是在騙錢之類的,可如果是親生的就不會這麼想,肯定會直接就可以拿錢了。
沈彥明拿了500塊錢,“咱們倆一人一個月每個月給500吧!”
沈彥寧也表示同意,但是這件事不要告訴父親,如果他知道了肯定會捨不得,那樣一阻止的話,雙方的感情就出問題了。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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