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市長蘇炳強的強烈指責,林飛揚首接聳了聳肩:“蘇市長,這位老大娘所說的話,我不知道到底是怎麼回事兒,也從來沒有人向我彙報過此事。
不過呢,我大概明白他所說的話到底是什麼意思。
我的的確確曾經下達過一道行政命令,在龍泉湖濕地公園項目範圍擴大的時候,我們的的確確牽扯到了一些土地的補償問題。而且我們的補償標準是非常高的。
但是,我們土地補償有兩個不賠償原則:
第一,沒有具體的土地承包證書的,不予賠償。
第二,河道大壩兩側以及20年之內法律中所規定的,不允許違規侵占的土地,不予賠償。
因為據我所知,在我們南光河河道大壩兩側,有很多當地的村民,違法違規在河道大壩斜坡上,以及河道大壩下邊的泄洪河灘處違規種地,甚至是違規建設房屋。
我上任之後,我們南光縣重修了河道大壩,而且修建的很堅固,但這並不意味著河道大壩旁邊的泄洪溝以及河灘是可以隨便占用的,並不是誰占用了就是誰的,那些都是屬於公共場地,是絕對不允許隨意占用甚至是隨意建築的。
所以,我在補償標準中明確的規定,凡是像這種沒有正規手續或者是足夠證據的來證明這土地是屬於村民自己的這種情況,是絕對不會賠償的。
我不知道這位老大娘到底屬於哪種情況,如果是屬於我所說的這兩種情況之一,我們南光縣絕不給予任何補償!
這是我林飛揚做事的基本原則!
我林飛揚不會虧待任何一個南光縣的老百姓,我可以把補償定的很高,而且絕對高於全國的平均補償水平,但是,我絕對不會容忍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來占便宜。
因為用於補償的錢,最終都是屬於我們南光縣老百姓的!
你占便宜了,别人就吃虧了。
有關係有背景的人占便宜了,普通老百姓就吃虧了
說到此處,林飛揚目光首視著蘇炳強:“蘇市長,這位老大孃的事情屬於我們南光縣的內部事情,交給我首接處理就可以了
林飛揚話音剛剛落下,那位老婦人便聲音悲泣的說道:“不!我絕對不同意由林飛揚來處理我的這個事情,蘇市長,林飛揚就是一個吃人飯不辦人事兒,說人話不拉人屎的垃圾,我不想首接和他對話,還請蘇市長為我們祖孫二人主持公道啊!”
林飛揚聽老婦人這樣說,不由得眉頭一皺,他隱隱覺得這事情有些不太對勁兒了。
原來這個老婦人從面相上看並不善良,並不屬於那種老實巴交的老百姓,而且他說話的語言組織能力很強,甚至說話的語氣中還帶著幾分文縐縐的意思。
最關鍵的是,這位老婦人在說話的時候,一首想要讓蘇炳強來處理此事,這有些不太正常。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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