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如果自己未來10年想多掙點兒錢的話,就必須要把埃利斯這邊的薪資基數儘可能搞大,而且是越大越好。
也正是因為如此,他才故意說出繼續為埃利斯工作十年的想法,反正自己要去華夏十年是跑不掉的,而且自己從法理上來說,又是被埃利斯派出去的,薪資也是埃利斯給,那就等於未來十年內,與埃利斯還是雇傭關係,所以乾脆就趁這個機會拿來當成交易的籌碼。
他這次去華夏也算是看明白了,這個社會就是一個巨大的食物鏈,即便是史蒂夫·羅斯柴爾德那樣的人,也要被葉辰當做食物,就更不用說自己這樣的小人物了。
所以,葉辰把自己當食物,自己就把奈特·埃利斯當食物。
奈特聽到吉米的表態,心裡是喜憂參半。
喜的是,留住吉米,應該已經不成問題了,畢竟吉米都願意與公司簽訂十年的合約,這樣的話,自己就不會得罪史蒂夫·羅斯柴爾德。
而他憂的是,吉米對每年五六百萬的期權分紅並不滿足,這就預示著自己還要進一步出血。
思忖片刻,他開口道:“吉米,這樣吧,如果你願意跟集團簽訂10年協議的話,那我可以把期權給你加到15萬股。”
吉米擺擺手:“5年到10年翻了一倍,那你起碼也要給我翻一倍,二十萬期權,另外底薪也要翻一倍,你們如果沒問題,現在就可以出合約,我當場簽字,你們如果有問題,那我們也就不必多聊了,直接給我辦離職,我走人!”
奈特一聽這話,心裡鬱悶至極。
期權翻倍,也就預示著每年至少要分給吉米一千萬美元,如果底薪再翻一倍的話,就又要額外支出至少兩百萬,如此一來每年光分給吉米的錢,就要兩千多萬了!
而吉米這時候也同樣在心裡盤算自己未來的收入,他暗想:“如果按照每年分紅兩億美金來計算,二十萬股期權應該能分到一千二百萬,底薪翻倍就是四百萬美元,再加上我之前作為高級合夥人的期權分紅,去掉業績提成之後,差不多也有個一千八百萬美金。”
“這一千八百萬美金,葉辰拿走七成,我剩下三成,也還有五百多萬美元,倒是也夠家裡人日常開銷了。”
想到這裡,他忽然又意識到一件事:“不對!如果我從埃利斯帶走十個高級合夥人,那埃利斯的核心骨乾就被抽空了,明年還能不能盈利都是個問題,哪還有錢拿出來分紅?那樣的話,豈不就隻剩下四百萬美金的底薪了?到時候一年到手隻有一百二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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