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不是他的?
林敏更加好奇起來,她拉了個板凳,坐在他對面,托著下巴看著他,等待他接下來的話。
顧景川緩緩開口敘說,“我上大三那年暑假,為了掙學費,去碼頭抗麻袋,有天晚上,正好碰到一夥人搶劫一個生意人,我隻身一人撂倒了四個,救了那個老闆,當時,那人直接就給我手上塞了厚厚的一遝錢,還是港幣,我沒來得及拒絕,他就上船離開了。”
顧景川頓了片刻,繼續說道,“那筆錢,後來我數了數,足足有一萬港幣,我沒敢花,回校後,想上交學校,教官說,這是暑假期間在校外發生的事,是對方贈予我私人的,不用交給學校,讓我自己拿著。”
“我一直在找那個老闆,想把錢還給他,卻一直毫無音訊,那筆錢我沒給家裡,存到了銀行一直放著,兩年前,金正太複原,他父親給他在煤礦找了份工作,他執意不去,後來一直在濱城打工,我也一直沒找到那個老闆,就將那筆錢給了他,讓他去創業,希望他能認識些做生意的朋友,今後通過他,我或許能找到那位老闆,將錢還給他。”
顧景川說完,林敏點了點頭,“原來如此。”
“那你當時救的那位老闆來頭不小啊,一出手就那麼多現金。”
改革開放以後,港商台商都看中了沿海那塊肥肉,紛紛前來投資做生意,顧景川遇到的是個大老闆沒錯了。
顧景川回道,“說的是粵語,應該是港商。”
“我一直想將那筆錢還給他。我是軍人,見義勇為,懲治犯罪分子是我的職責,不需要報酬,更何況,還是那麼多錢。”
這件事,這些年一直壓在顧景川的心底,他受了傷,金正太沒音訊,更别提去找什麼生意人還錢。金正太拿了錢,兩年沒訊息,他亂想過,但……他還是願意相信,他不找他,是有什麼苦衷。果然,他沒看錯人。那小子,不是忘恩負義之人。
林敏一直都知道顧景川正直,大公無私,他如果不將那筆錢還給對方,恐怕一直不會心安。
林敏出主意,“那如果你做了生意,以後進了商圈,找到那位大老闆的可能性會大點。”
顧景川神色怪異的看著她,輕笑一聲,“你就這麼相信我,是做生意的料?”
林敏不止一次告訴他,讓他做生意,他自己心裡都沒底,她就這麼信任他?
林敏挪過去,摟著他的脖子,篤定的點頭,“我當然相信,不管你乾什麼,我都相信你能做到最好,你在我心裡,就是最棒最優秀的。”
“對我評價這麼高?”
林敏又繞到了床上,從後面摟著他的脖子,他拉著她的手,身體慢悠悠的晃啊晃。
“我相信我的眼光,絕對錯不了。”
前世,顧景川是做了生意的,電子產品,房地產,都有涉獵。
他在她手背親了一口,神色認真,“我會認真考慮的。”
既然部隊回不去,總要為將來考慮。
如果是做生意,那麼,現在可以著手準備了。
“慢慢考慮。”
林敏下床給顧景川打了水,擦洗了身子,然後,又給他倒了杯水,將藥丸給他,“快把藥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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