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櫻是真想順著網線爬過去,把對面的大葡萄和勇士都掐死。
蘭靖宇哪裡醜!
手好看的人,臉就必須醜嗎?
她快速打字,在手機裡快速找圖,發了那張蘭靖宇坐在摩托車上回頭的照片,但把臉打了馬賽克。
是櫻咂啊:一米八七!都睜大狗眼看這個背影!除非他沒長鼻子眼睛,就這個身高這個腰線也不可能醜好嗎?!
小色批:不行了,腰好細,我好可,題主行不行,不行讓我上!
沐落:好帥/捂臉/
黎櫻深呼吸,跑下去喝了口水,坐在沙發上繼續看,準備鬥爭到底。
吐魯番的大葡萄:這麼帥都隻能當朋友,人品有問題?
為愛衝鋒的勇士:别是個變-態吧。
小色批:變-態我也愛,讓我來讓我來!
黎櫻皺眉,感覺網絡上都是些什麼生活不如意的人,說的什麼屁話。
她快速打字,回覆那該死的大葡萄和勇士。
“再說一遍,朋友是好人!會帶題主夜騎,在海邊買帶魚,還帶題主放煙花,還買了裙子!是個很好的哥哥!題主考試期間,朋友還在外面守著了!”
靠!神經病!
除了酒店那件事有點不好說,蘭靖宇其他地方都很好的好吧!
吐魯番的大葡萄:破案了,題主喜歡朋友。
黎櫻:???
小色批:同感。
“沒有!是純潔的友誼!題主是個正經人!”
——正經人會收集異性朋友的手照和全身照?
——買帶魚這種小事都記得,絕了,深愛好嗎?
——題主醒醒吧,你在淪陷啊寶貝。
——感覺題主朋友才是高手,題主應該不是海後,更可能是傻白甜。
你才是傻白甜!
黎櫻翻白眼,無力地靠在沙發上,用力撓頭。
不對啊,是她發現蘭靖宇喜歡她,怎麼變成她喜歡蘭靖宇了。
這群破網友,到底有沒有一兩個有用的啊。
她沉下心來,發了一段:“其實是題主感覺朋友有點喜歡題主,但是題主剛告别初戀,目前不打算談戀愛,不知道怎麼處理。”
她以為這段發出去,畫風一定會回到正經出主意的情況,結果底下徹底偏了。
——初戀!看到這種男的,他就是我初戀!
——全網無前任,有也不承認。
——哥哥就是初戀!
黎櫻盯著螢幕,徹底無語了,放下手機,雙手用力搓揉臉,感覺怎麼也無法正經面對這個世界。
她躺了下來,深呼吸一口。
腦子裡亂的一批,冷不丁想到剛才某個發言,正經人誰收集異性的手和全身照。
她細想了一下,她收集那張合照,當時拍的時候是因為氛圍,可是後來洗出來的時候,她第一反應就是,蘭靖宇這個回頭真夠絕的。
嘖。
啊——!
不對啊,
怎麼會這樣。
她拿起手機,眯著眼睛再次刷了下。
幾十條回覆,畫風歪到姥姥家了,已經開始祝九九了,還有讓她拿下了回來還願的。
不對不對,是錯覺。
先處理眼前的問題,蘭靖宇喜歡她,要怎麼處理。
點擊彈出菜單